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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富观,权力和送礼风俗

财 富 观,权 力 与 送 礼 风 俗
题记:是商人制造“天价月饼”败坏了传统的风俗,还是风俗导致了“天价月饼”的出现?
有个成语叫礼尚往来,送礼是我们的风俗。至于报纸上所登的“送车送房的中秋月饼”,应是送礼文化的“极致”。送礼的风俗有文化渊源吗?
公元前590年,古希腊通过梭仑改革,规定公民按财产等级分为四等,一、二等是大土地奴隶主贵族和大工商业奴隶主,三等是小农、小工商业者,四等是雇工、贫民。通过这次改革,一、二两等级都可担任高级军政官职,三等可以担任低级官职,四等不能担任官职,但有参加公民会议和陪审法庭的政治权利,其结果是,社会关系由血缘关系被财产关系代替。一个人的政治地位,主要决定于他的财产而不是他的氏族出身。因此,到了18世纪,封建欧洲解体,新兴工商业发展,近代世界开始之时,西方的财富观念也是一致的。正如亚当。斯密的《国富论》所述:“拥有财富立即地直接地给他带来的权力是购买力,一种对所有劳动的支配力,或对当时在市场上的所有劳动产品的支配力。。。。他的财产的大小,与这种力量的大小成精确的比例,或与他所能购得的他人劳动的数量,或他人劳动的数量成精确的比例。”在这种文化背景下,个人财富的多寡与人自身的地位、生活质素成“精确比例”,把财物作为礼物送人不仅是弱智,而且有违文化传统与道义,别人也会反对。我们的文化传统正好相反,传统鼓励我们给人送礼,而且要“礼尚往来”。
我国传统文化的财富观,可归纳为“义重于利”观和富民强国”观。所谓“义”,就其本义,就是合宜之意。春秋战国时,并不排弃商业行为,出土的文物也反映古代“商人善贾”。孔子认为小人和君子都有求富的欲望“富与贵,人之所欲也”;但孔子又认为不同人体现不同层次的追求,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(《里仁》),合于义的求利行为才具有正当性,义就是要合乎各等级利益范围内行事,即等级决定财富,对不同等级地位的人,实行财富的等级占有制,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,庶人食力。”(《国语。晋语》)。由此可见,下一等级向上一等级进献财物的社会制度 -进贡(送礼)的最早形式的就此产生了。西周时期,商灭殷后,实行裕民惠民的怀柔统治,引导民众生财求富,安定天下。春秋战国时期,孔子、墨子提倡薄赋敛和节用,孟子提出恒产说,管仲、商鞅则在执政中贯彻他们的藏富于民、民富先于国富,最终集民富而变为国强的治国策略。富民的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强国。对于个体而言,财富最终的归属,不在于财富的创造者,而在于“有权的人”的号令决断,因此财富并不是标准。财富之上有“义”,义之上是“权”。判断一个人成功与否,或决定一件事有无功效,不是财富的多寡,而是权力的大小。
孟德斯鸠在《论法的精神》中论及送礼,他说“在专制国家里,有一种习惯,就是无论对哪一级上司都得送礼,即使对君王也不能例外。”为什么要送礼呢?因为在专制整体下,权威总是摇摆不定的,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,就是祸福。在权力为标准的社会里,拥有财富并不等于拥有安全,相反,财富反而会带来横祸。在历代帝王的强国梦里,财富都是成全帝王强国梦的工具。而当权者要获取财富,只要动用统治工具就可以了。人天生具有趋利避害的天性,获得安全的最好办法就是以钱财为礼物,去慰问权力。
在冯梦龙的《智囊》里记载有几个送礼的故事:郑国商人有两个儿子,小儿子在邻国犯法被抓了。父亲叫大儿子带着重金去说情。大儿子第一天去见邻国的宰相,表明他父亲要给宰相重金。宰相答应帮忙解救这位商人的小儿子。由于大儿子从小跟着父亲作生意,吃过不少苦,知道赚钱的辛苦,想到宰相自然已答应帮忙,第二天,大儿子只给宰相一小部分钱,就回家了。父亲一听大儿子的汇报,撞头大哭说“吾儿命休已!”。果然,小儿子当天中午就被杀了。当权者爱你的财,就会获得安全,这是你的幸运;相反,大祸就临头了。当然,送礼并不一定可以换取安全。秦脍建造阁楼,江南某官重贿工匠,获得阁楼的尺寸,制作昂贵地毯送给秦脍。地毯铺在阁楼上尺寸恰好。但秦脍却认为此官窥伺自己太甚,为了防止此官知道的东西太多,秦脍就借口把这位送礼的官员给杀了。
“时世洞明皆学问,人情练达是文章”,所谓“时世洞明,人情练达”当然也少不了传统送礼的这一时世与人情,在这种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下,不送礼就有智障的嫌疑,因此大众也无悔地加入送礼的行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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